
里克·阿斯特利现场表演。图片来源:Wjack12
瑞克·阿斯特利正式起诉容格·卤卤、狄龙·弗朗西斯等人的《贝蒂(赚钱)》,据称这首歌“几乎无法分辨”——而且未经授权——模仿了他的声音。
56岁的里克·阿斯特利最近提交了申请措辞坚决的抱怨被告是《Betty (Get Money)》的制作人Popnick(本名Nick Seeley)和Dwilly(本名David Wilson)以及UMG的Republic Records。
作为背景,Yung Gravy在去年6月推出了《Betty》,这首歌出现在TikTok的各种视频中,Spotify的播放量达到了惊人的1.7719亿次。这首歌模仿并扩展了1987年的《Never Gonna Give You Up》(Never Gonna Give You Up),而后者的作词人(以及阿斯特利(Astley),他录制了这首歌,但没有创作这首歌)被认为是新专辑的词曲作者。
考虑到这些要点,据说被告已经授权了潜在的“Never Gonna Give You Up”作曲,但没有原始录音,根据诉讼。与此同时,根据法律文本,阿斯特利“对自己的名字、形象和肖像极其保护,对选择代言的内容和与之有联系的人非常挑剔”,并选择不授权对他最著名的歌曲进行采样。
据称,在没有得到批准的情况下,被告“合谋在整首歌中故意模仿阿斯特利的声音,几乎难以分辨。”这个所谓的“盗窃”艺术家自己的声音都是由每一位音乐家被告带头的,而波尼克据称录下了这些声音。
在引用了几家媒体的报道后,提到了《贝蒂》中“Never Gonna Give You Up”的“取样”,除了强调被告提供的评论该诉讼称,公众被新作品的人声所欺骗。
“公众看不出其中的区别。对阿斯特利声音的模仿如此成功,以至于公众认为这实际上是阿斯特利在唱歌,或者是《Never Gonna Give You Up》的直接样本(从录音中数字提取阿斯特利的真实声音)。”
据称,除了让听众相信阿斯特利为《贝蒂》做出了贡献之外,为2022年发行的专辑录制的声音听起来相似,据称“消除了”阿斯特利寻求授权合作的机会,其中包括“他在《Never Gonna Give You Up》中的声音”。
位于molesey的原告特别指控“盗窃阿斯特利先生的宣传权”,违反了兰哈姆法案,并违反了加州法律的几项规定(包括不正当竞争)。除此之外,阿斯特利还要求收回《贝蒂》的所有利润。
King & Ballow律师事务所的理查德·布希是阿斯特利的律师,在一份声明中资深娱乐行业律师他在接受《万博manbext网站登录万博app手机版max登录数字音乐新闻》采访时表示,他很期待能就此提起诉讼。
“阿斯特利先生拥有自己的声音,”布希对DMN说。“自30多年前贝蒂·米德勒案以来,加州法律就明确规定,未经本人许可,任何人都无权在新的录音中模仿或使用它,也无权冒充本人批准使用。我们在诉状中非常详细地列出了事实,也列出了被告自己承认的事实。我们期待着代表阿斯特利先生就此案进行诉讼。”